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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2章 :精致女人

终于,在叶明远的带领下,成功在清晨3:30分的时候,完成了所有设备的抢修。

随着最后一台硫化机通电加热。

这也就预示着,这次抢修工作完美成功。

“小同志不错,好好干!”

临走前,刘副厂长拍了拍叶明远的肩膀,留下了这么一句话就在聂建栋几人的簇拥下离开。

临走前,那位于光荣还看了叶明远一眼。

看的叶明远也是不知所措。

叶明远几个参加了抢修的人都窝在机修组的休息室小息了一阵。

在所有白班工人都来到岗位后,他们这才起床。

“师傅,这没什么事我就回去休息了。”

连续几个小时的抢修,哪怕是叶明远也感觉到一阵疲惫。

毕竟他可是这次抢修的主力。

无论是线路还是更换备件,都是由他主导完成。

这也就导致,他连续高强度工作了6-7个小时。

“回去吧!好好休息休息,明天早上再来就可以。”

王贵福也通过昨晚的突发事情,了解到自己这位徒弟的本事。

现在他心情即欣慰,又有些忐忑。

这样的天才徒弟,真的是他王贵福能够拥有的吗?

叶明远可不知道,自己师傅此刻心里的想法。

他之所以要以回来补觉的借口离开厂区。

是因为这些天下来,他已经摸清楚了吴志宏那处隐秘院子周围的一些情况。

那处院子坐落在郊区,附近只有一个邻居。

而邻居家也只有一位从农村进城拉板车的师傅在。

今天他正好可以趁着白天那人出去的这段时间。

把那房子内剩馀的一些物品给弄回来。

这些天,每晚叶明远都会进入到院子中取回一些物品。

几天时间下来,几乎有价值的物品都已经被他搬空。

剩馀的,都不太适合夜里搬运。

这也是他今天请假的原因。

至于那院子门上的锁,也早就被他给更换过了。

之前就说过,这个年代的门锁,简直就是一个摆设。

从厂区出来,叶明远并没有直接去往那处隐秘院子。

而是骑车来到了位于东大街的一家面馆。

“老板,一碗手撕面。”

叶明远坐在靠近大门的位置,对着迎上来的老板娘笑着说道。

“好嘞!”

这家面馆在这里开业只有两个月的时间。

老板是一对中年夫妻。

之前叶明远也来过这里吃面。

味道还算不错。

而今天,他之所以出现在这里,可不是来吃面的。

而是因为系统发布的任务。

只是现在时间还早,所以叶明远索性就先垫垫肚子。

毕竟从昨晚到现在,高强度的工作了6-7个小时。

他除了喝下去几大缸子的茶水外,一点吃的都没吃。

原本就是一个22岁的大小伙子,正是最能吃的年纪。

再加之系统提升了他5点的体质。

饭量就更不是一般人能比的。

更不要说还工作了这么久。

此刻叶明远的肚子早就饿了。

当面送上来后,叶明远三口两口就吃了个精光。

“这孩子,慢点吃,不够还有!”

叶明远吃饭的速度,已经超出了老板娘的认知。

甚至他都怀疑,叶明远是不是几天没吃饭了。

“呵呵,不用了,谢谢,味道不错。”

看了眼手腕上的手表。

随手柄2毛钱和二两粮票放在桌子上。

叶明远就转身离开。

就在叶明远离开后。

老板娘欣喜的收了钱,然后对坐在不远处的中年老板说道:

“这孩子看着穿戴也不错,怎么跟个饿死鬼似的?”

“你啊,人家就不能加班眈误了吃饭?

我可看到,人家小伙子那手上的手表全是洋码子,至少也要这个数。”

说着,中年老板还伸出三根手指。

“真的?”

老板娘瞪大了眼睛,她们刚从外地过来。

对于城里面很多的物价,还没有一个直观的认识。

不过三百元钱的购买力。

作为面馆采购的她,还是清楚这含金量的。

就在两夫妻还在面馆里面聊着叶明远的时候,就听到面馆外嘈杂的声音。

两人走出面馆。

正看到,刚刚还坐在自家面馆吃面的那个小伙子。

此刻正骑在一个看起来和他年纪差不多的人身上,左右开弓。

说来也巧,系统任务,只是让叶明远在早上8点钟的时候,来到位于东大街的面馆门前。

结果他来早了,就在面馆里面吃了一碗面来垫肚子。

结果时间到了,他刚走出面馆。

就迎面遇见一名妇女正小跑着追着一个人。

而且一边跑,还一边喊着抓小偷。

这种事情没有遇见也就算了。

遇见了,叶明远怎么也要帮帮场子。

说不定这就是自己的这次任务呢?

所以叶明远就在那小偷经过自己的瞬间,一个过肩摔就把人放倒在地上。

看着年纪轻轻躺在地上的那个小偷。

原本叶明远以为只要制住就可以了。

谁成想,这家伙竟然直接从身上掏出一把20厘米的尖刀出来。

为了避免伤害到周围的人。

叶明远索性直接骑在这人身上,左右开弓就揍了起来。

直到这人已经没有能力反抗,叶明远这才慢悠悠的站起身。

全程,很多人围观,但却没有象后世那种圣母婊出来劝他不要再打了。

这个年代遇见小偷,那是真的往死里打。

要不是周围围观的多以女性为主。

说不定还会有几个过来帮帮场子的。

“阿姨,你看看这个是你的吗?”

叶明远已经注意到站在自己身旁,履带一丝紧张的那位中年妇女。

这人看起来大约35岁的年纪。

头发因为之前剧烈的跑动,多少有些凌乱。

但从她整理头发的动作上可以看出,这女人还是活的很精致的。

这在银城可不多见。

尤其是他身上那一套呢绒大衣,这可不是一般人家能买得起的。

以叶明远后世的眼力去看。

这件穿在女人身上的呢绒大衣,明显是外国货。

而这种大衣即便是在外面,至少也要100米金。。

也就是说,这女人身上的一件衣服,大约就是190元华国币。

而从这小偷身上找到的红色皮夹子更能说明这女人身份的不同。

尤其是那皮夹子里面厚厚一叠十元大钞,就更能说明问题。

“谢谢!太谢谢你了!”

女人在结果钱包的瞬间,连忙感谢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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