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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章 匯聚

而就在顾惜翩心中担忧的时候,此时的矿区,在经过数个时辰的准备后,陆渊也带著人出发了,队伍不算太大,但也绝对不小,因为陆渊给每个人都配备了马匹,这些都是他攻破寨子后缴获的,其中有战马,也有驮马,主要是用来驮兵器,以及甲冑的。

虽然他麾下的战士都实力不弱,修为最低也达到了淬体后期,这数十斤的甲冑穿在身上,倒也算不了什么,但陆渊知道此战的严峻,因此战士们有个好的状態,是最为重要的。

如今这年月里,晚上根本不会有人出现,再有李兴带著人去前方探路,就更不会碰到其他人了。

所以,行军速度颇快,一夜的时间过后,已经来到了丰原县的边境,当天光放亮时,眾人就进入了林子中开始休整,陆渊盘膝坐在一棵大树下,仔细翻看著地图。

根据消息,明天下午叛军的押送队伍就会到达虎丘,这里是最容易埋伏人的地方了,如果有人想要劫掠这批银子的话,必定会在此处动手。

“大人,您吃点东西。”刚刚探路回来的李兴从怀中取出一块肉乾道。

这地图就是他带人临时绘製的,虽然简易了些,但是倒也能用。

“恩,你说明天来的势力会有多少?”陆渊抬头道。

“我估摸著,洪都府附近的势力怕都会来,咱们这洪都府挨著灵州,那里是镇山军的天下,这群叛贼已经占据了灵州一半的领地,比玄元教都要猖狂。

再有就是灵州境界的王家了,听过路的商贾说,他们在路上曾看到王家的军队,向著洪都府方向而来,现在怕已经驻扎在丰原县附近了。”李兴小心的道。

陆渊將肉乾放入口中咀嚼著,沉思片刻之后道“是啊,就这还是咱们知道的,不知道的还不知道有多少呢,三百万两银子,足够组建一支数万人的普通军队了,如今这个时节,谁能不眼馋。”

接著拍了拍李兴的肩膀“告诉下面的兄弟们好好休息,今天晚上在虎丘扎营,如果能回去,所有人加餐,通通有赏。”

只要有了这三百万两银子,陆渊有信心在短时间內,让自己麾下的战士,实力得到巨大的提升,能不能在洪都府真正的站稳脚跟,就看此战了。

“大人,咱们矿区的兄弟没有孬种,是您救了我们,给我们一口饭吃,该拼命的时候,大家绝不含糊。”李兴说完后就退了下去,在人群中开始吩咐了起来。

接下来的时间里,除了岗哨之外,所有人都在休息,直到天黑后,才再次开始行军,最后成功在虎丘隱蔽了起来。

虎丘並不算大,除了一个大点的土丘外,附近都是林子,是最好藏人的地方了,也就因为这里是唯一一条通往玄元教总部的路,否则的话对方未必会走此处。

一个上午的时间,陆渊眼睛没有离开过林外的道路,除了一些零星的商队经过外,几乎没有看到任何人,隨著中午的到来,他们吃过乾粮,换上甲冑后,孙兴就急匆匆的跑了过来。

“大人,刚刚我探查了一番,发现这附近有五路人马,而且丝毫都没有遮掩。”陆渊点点头,这在他预料之中。

正在他们说话时,就看到路中间有一支队伍缓缓的走了过来,打著玄字大旗。

这些人步伐挺稳,而且不似普通城卫军那般瘦弱,虽然跟陆渊手下人差的远,大部分都没有入境,但是跟当初的李兴他们,应该在同一水平,绝对也属於精锐了。

而且,身上都穿著皮甲,陆渊猜测应该是叛军的人马了,因为隨著队伍的前行,大量的牛车也出现在了眼前。

“是玄元教的人来了。”看到如此一幕后,孙兴当即道,手中长刀不由的握紧了几分。

“杀!”就在此时,一队人马就从林子里冲了出去。

他们一水的褐色甲冑,黑色战袍,为首之人是个身形高大的汉子,穿著黑色铁甲,手里提著一柄长矛,此人陆渊见过,赫然就是柳洪了。

没想到对方竟然会第一个衝出去。

带著手下人將押送队伍挡在路中间。

目光凝视著叛军中的为首之人,接著就看向了四周“大家既然都来了,那就出来吧,不要遮遮掩掩的了,先將这玄元教的人灭了,再分胜负如何?”

他倒是也不傻,直接就將目的挑明了。

隨著声音落下后,四周的林子中响起了“悉悉索索”的声音,都纷纷涌了出来。

只有陆渊他们没有出去,因为他带的人最少,便於隱匿,跟其他势力不同,对方都是几千人,在附近根本就藏不住。

而隨著一支支队伍出现后,李兴看著他们的旗帜,口中则不断发出声音“果然有灵州王家的人,为首的是灵州青石县的校尉王腾,过去曾来咱们矿区购买过矿石,实力很强大,听说是在搬血境。”

陆渊目光看去,发现王家为首的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,穿著赤色甲冑,麵皮呈现古铜色,手里提著的是一柄战斧。

“大人,灵州的镇山军也在,还有黑风骑兵,这股狠人居然也来截银子了。”李兴口中发出惊嘆。

陆渊则是皱起了眉头“黑风骑是什么人?”

王家跟镇山军他自然是听说过的,但这黑风骑他却不清楚。

不过看著人数也不少,大概有上千人,且都是骑兵。

“大人,黑风骑纵横云州跟灵州,他们是一股马匪,行踪飘忽不定,但实力很强,对百姓倒是秋毫无犯,只劫掠官府,听说过去两州合力將对方给清剿了,没想到竟然还在。”李兴当即道。

接著又不由的发出感慨“看来这官府的话,也不能相信了。”

陆渊点点头,目光又扫过剩下的最后一支人马,李兴没有介绍,那想必他也不知道了。

而就在这个时候,叛军的押送队伍,也彻底停了下来,为首之人颇为年轻,大概是二十多岁的样子,手里提著一柄银色长枪,面容算不上多俊朗,可也很是精神。

似乎並不畏惧眼前的一切,只是勒紧韁绳,淡淡的道“该来的貌似是都来了啊。”

显然,眼前的一幕他早已猜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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